廉政公署今日(九月十四日)落案起訴一間保險公司三名前保險代理人,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另一名時任保險代理人,訛稱四份保單由對方經辦,詐騙該公司佣金及獎金共約一百二十萬元,並串謀處理犯罪得益逾二百七十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並按有關法律意見落案起訴三人共五項罪名,即四項串謀欺詐,違反普通法;以及一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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