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就建議修訂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發表諮詢總結。
有關修訂旨在使本會的指引與財務行動特別組織(特別組織)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標準看齊,而當中載有額外導引,從而協助證券業內人士實施風險為本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措施。
重點包括,證監會要求持牌機構根據特別組織的要求,完成機構層面的洗錢及恐怖資金籌集風險的風險評估。
https://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1PR93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就有關為香港證券市場引入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規定的建議,發表諮詢總結。
在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下,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須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提交在聯交所發出證券交易指令的客戶的名稱及身分證明文件資料。
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亦須依據另一制度,就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相關場外證券交易,向證監會匯報有關資料。
https://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1PR82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表報告,當中載列了旨在提升中介人在運作上的抵禦能力的監管標準。該報告還探討多項管理遙距工作安排(包括在家工作)可能涉及的主要風險的措施。在2019冠狀病毒疫情爆發期間,持牌法團面臨重大的干擾,它們的資訊系統、內部監控、用作提供客戶服務的設施,以及第三方服務供應商的管理的可靠性均受到考驗。高水平的抵禦能力有助持牌法團維持正常業務運作。遙距工作(尤其是在家工作)已成為許多持牌法團的業務延續策略的一部分。證監會副行政總裁兼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女士表示:“干擾是無可避免的。中介人必須設立適當的框架,以適應及應對干擾事故並就其作好準備,以及確保運作上的抵禦能力得以維持。隨著混合工作模式將成為新常態,各公司亦應對與遙距工作相關的風險保持警覺,並實施適當的程序和監控措施以應對這些風險,尤其是在網絡保安、資訊保安和資料私隱領域的風險。”該報告分享了本會藉檢視某些持牌法團於疫情及其他干擾事件期間在運作上的抵禦能力措施,所觀察到的案例和汲取的教訓。
https://www.sfc.hk/-/media/TC/files/COM/Reports-and-surveys/Report_Operational-resilience-and-remote-working-arrangements_Oct-2021_TC.pdf